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唐卫健议字〔2023〕第11号
孙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养老产业,在我市初步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2021年4月份印发《唐山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开滦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中心医院、南湖医院、唐山颐享健康管理医院为首批参与试点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市级28项服务项目中遴选本机构可提供的服务项目,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需要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目前,遵化市人民医院、玉田县医院、迁安燕山医院、唐山弘慈医院、通用环球中铁唐山医院等非试点医院也通过“手机下单”等形式开展了此项护理服务。
二、关于医护人员执业区域
依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护士承担经注册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的义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内执业,以及从事执业机构派出的上门护理服务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等手续。”
三、下一步安排
(一)加快推进进程。结合2023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组织各医疗机构充分认识开展“护理网+护理服务”的重要性,以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以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和保障医疗安全为落脚点,着力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服务模式、规范及运行机制。
(二)加强部门协作。在总结分析试点工作开展的同时,加强与发改、医保、审批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物价收费标准,加大宣传力度,更好的推进我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