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唐卫健案字〔2023〕27号
李晓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家庭生育意愿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生育的良好舆论环境。加强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教育引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充分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加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配合做好优化生育政策各项工作。强化优生优育指导,广泛开展优生优育项目,深入推进“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通过主题推进月、家长课堂、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优生优育理念和知识。积极履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职责,从托育机构、幼儿园、各基层政府及卫生院入手,着力于新婚、在孕及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提高托育服务的知晓率,有效推动托育服务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
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政策。积极落实产假、延长产假、哺乳假等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完善有关养育支持政策。落实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育儿假政策,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实行。
扩大托育供给,强化人才保障。一是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唐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市发改委制定了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为各类幼儿园开设托班铺平了道路。截至2022年7月底,全市开设托班的幼儿园 297个,托位16278个,收托3548名。二是推动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对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家庭育儿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我市组织了16个市级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试点。
优先保障托育服务设施用地,支持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在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举办公办托育机构或普惠性托育机构。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改造工程中,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托育服务设施。盘活闲置校舍、厂房等资源,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