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唐卫健案字〔2023〕35号
民革唐山市委:
唐山市是河北省首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首批国家级示范城市。近年来,唐山市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改革导向,深入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两个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以进固稳、重点突破”靶向发力,坚定不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出台配套文件、建立监测制度、加强实地学习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学习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医价协同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是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拓增医疗新效能。在城市,构建城市医疗集团。成立了以三甲医院为龙头的4个城市医疗集团,覆盖市中心城区全部二级以下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并与县级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目前,全市已建成29个功能完善的医联体信息化平台,实现医联体(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之间实时视频远程会诊和心电、彩超诊断、放射影像、病理阅片等非实时会诊功能,便捷群众就医。在县域,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2019年推进滦州市、滦南县2个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基础上,2022年将建设范围扩大至5个县(市),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能力的创新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内打包付费改革,按照“总额预算、按月拨付、年终清算”的方式,及时将医保基金按月按人头统一打包拨付给医共体牵头医院。2022年,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总额为1.94亿元。推进乡村一体化,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192家卫生院、5335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十统一”管理,累计投入8887万元对全市192个乡镇卫生院实施改造提升,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率达98.74%,夯实了分级诊疗体系构架。
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拓增医保新效能。探索实行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我市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中选定唐山市眼科医院、滦州市人民医院、玉田县医院和唐山博仁医院为试点,推进按单病种、日间手术、床日等收付费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析我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制定合理价格。2020年11月我市入选首批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印发《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省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方案》《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结合我市DIP付费相关政策和实际需求,开展国家平台DIP模块功能适配,经过8家医疗机构的试点运行,2022年底前在所有医疗机构全部推开。2022年,我市按DIP付费的住院参保人员占总住院参保人员比例为78.12%。
三是建立“4+3+6”动态价格调整模式,拓增医价新效能。2021年,我市被确立为全国五个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结合改革实际,制定《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国试点实施方案》《唐山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唐山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操作手册》等系列文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建立起总量调控下“4+3+6”动态价格调整模式,即建立价格分类形成、医疗机构价格执行等级、价格分类动态调整、价格监测评估4项机制,加强项目、编码、内涵计价单元3项管理,落实责任考核、预期评估、集中采购、分级管理、运行管理、分级诊疗6项举措。搭建“唐山市医疗机构信息全数据管理系统”,与全市医疗机构(公立、非公立)HIS系统对接,完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监管预警系统,实现临床处方信息即时采集。建立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专家库,健全社会监督员制度,拟定舆情监测方案,压实改革主体责任,保障改革稳定发展。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每年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达到启动条件及时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2022年我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开展了276个医疗项目价格调整工作,经过测算,由于价格调整产生的城乡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基金支出仅增加0.4%、0.14%,实现了群众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院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拓增医药新效能。加快扩大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和谈判议价范围,自2019年以来先后落实国家和省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11批次、医用耗材13批次中选结果,累计减轻百姓就医费用负担13.68亿元,节省医保基金6.98亿元。2022年,我市开展了7个批次药品、4个批次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拨付医保结余留用奖励资金1.12亿元。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