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唐卫议字〔2025〕16号
郑桂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17年国家开始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共体建设,随着相关政策不断调整变化,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不同。2022年河北省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唐山市选定迁安、滦州、滦南、乐亭、遵化参加第一批省试点,2023年选定迁西、玉田、曹妃甸、丰润、丰南参加第二批省试点。截止2024年我市1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同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了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发展,河北省医共体监测平台显示我市多项医共体数据指标处于全省先列。
1.关于上级资金政策支持与省管县、县级市有差距方面。医联体建设初期,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补助政策尚不完善,但随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政策出台和不断调整,国家和省级对参与建设的县市区的医疗政策资金将有着更大支持。市卫健委也将结合市财政等部门考虑对“市辖区”的财政补助政策,缓解区财政资金紧张,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上级资金平衡使用。
2.关于医共体考核指标方面。2020年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出台了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同年,国家出台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的文件,2024年对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又进行了调整。河北省也相应制定出台和调整了验收考核文件。但是国家、省级文件均未按照行政区划分类考核,下步市卫健委将考虑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域性特点,向省卫健委反馈实际情况,争取考核验收指标更有可比性。
3.关于是否符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条件。2024年初,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河北省卫健委等十部门也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范围为“所有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结合前期试点阶段开展情况,唐山市共选取10个县市区参加。对于文件规定的“有条件的市辖区”没有明确具体标准。为此,市卫健委将向省卫健委反馈,希望给予更明确回复。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