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唐山市卫健委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市卫健委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市管民办学校。
抽查比例:按照10%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
三、抽查实施部门
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四、定向抽查内容
(一)市卫健委。
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检查。
(二)市教育局。
1.办学条件。对照国家有关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卫生安全、师资建设、经费投入等情况。
2.办学行为。重点检查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招生管理、收退费、学籍管理、学生资助等情况。
3.资产财务管理。重点检查学校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或抽逃资金,克扣、挪用学生奖助学金等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唐山市卫健委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由市卫健委牵头,市教育局为协同部门。
2、市卫健委负责本次联合抽查的沟通、协调、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本部门的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书面材料检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当场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由于疫情的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审查内容要全面。
(三)工作程序。
1、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将本部门此次抽查事项、需要被检查对象提供的材料清单报市教育局。
2、市卫健委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样本。
3、邀请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现场督导。按照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单位。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对比和确认。
4、各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5、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6、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将被检查对象分组情况、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卫健委备案。
7、市教育局将《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
8、各单位分别派出检查人员2人,由市卫健委统一协调执法用车,统一行动,着制式服装,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9、公示检查结果。各单位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此次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定向联合抽查,是加强市管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此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合理调配执法人员,密切协作,确保按规定时限、高标准完成此次抽查任务。
(三)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发现此次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