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29 16:03:50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遵化安定精神病专科医院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F004号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你院患者离院外出检查,未与患者或家属签署沟通谈话记录或知情同意的医疗文书,即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与程序》。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章第十一节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6目的规定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20000元

2

2024/03/25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