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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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 |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JZ008号 | 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 你院发生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的行为 |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由于《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未对此违法行为进行裁量,此违法行为不再引用《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 警告 | 警告 | 2024/04/12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