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6 16:37:20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滦南县医院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J009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你(单位)在对患者XXX的诊治过程中发生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年版)第一章第七节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

警告


2024/04/24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