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6 16:38:39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唐山弘慈医院有限公司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Z007号

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在患者XXX手术中发生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因《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未涉及此项裁量,故不再参照执行的规定

警告

警告


2024/04/24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