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02 15:16:2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美丽俏佳人美容院

唐卫公罚决字〔2024〕第H002号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一个月余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章第一条第二项第一目的规定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1500元

0.15

2024/6/27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