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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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美丽俏佳人美容院 | 唐卫公罚决字〔2024〕第H002号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一个月余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章第一条第二项第一目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1500元 | 0.15 | 2024/6/27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