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15 17:21:18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侯晓华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F011-3号

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你在对患者XXX的诊疗过程中发生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警告

警告


2024/07/08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