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27 14:15:17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滦州市中医医院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Y008号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你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中的《术前讨论制度》及你院制定的《医疗管理核心制度之术前讨论制度》,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章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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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5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