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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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 |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JZ011号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你院未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适应症使用盐酸纳布啡注射液;使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液未进行药敏实验;患者XXX全住院期间使用了注射用盐酸曲马多、盐酸纳布啡注射液、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和丙泊酚乳状注射液,未在相对应的病程记录。2022年12月25日患者输注了人免疫球蛋白,未在病程中无记录。2022年12月23日有下达注射用盐酸曲马多和盐酸纳布啡注射液的临时医嘱记录单未经医师签字确认。2022年12月22日、12月25日,两次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未经二级医师审签;护理记录无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液无液体带入记录等未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第一章第六节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20000元 | 2 | 2024/11/1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