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07 15:06:00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刘建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JZ011-4

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适应症使用盐酸纳布啡注射液;下达注射用盐酸曲马多和盐酸纳布啡注射液的医嘱,但未在相应病程中记录的违法行为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年版)第一章第十一节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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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