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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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萍 |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F001-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 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即非医师行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章第二节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35000元 | 3.5 | 2024/11/29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