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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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娜 |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F014-2号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在患者XXX 2021-9-25 8:22的重症护理记录中,将“医生在局部浸润麻醉下为患者行腰椎穿刺术”错误书写为“医生在全麻下为患者行腰椎穿刺术”。未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要求,即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章第十一节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10000元 | 1 | 2024/11/29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