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02 09:50:25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董娜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F014-2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患者XXX 2021-9-25 8:22的重症护理记录中,将“医生在局部浸润麻醉下为患者行腰椎穿刺术”错误书写为“医生在全麻下为患者行腰椎穿刺术”。未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要求,即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章第十一节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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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