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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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医院 | 唐卫医罚决字〔2024〕第Z013号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在对患者XXX的诊疗过程中存在1、未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章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40000元 | 4 | 2024/12/13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