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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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 唐卫医罚决字[2025]第F012 号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法查明你单位在患者xxx第1次住院病历中未记录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向患者或家属展示的情况,未遵守原卫生部医管司修订《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及你院制定的《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室病案管理制度》。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一章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 | 1.警告2.罚款 |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 2 | 2025/3/17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