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27 08:45:08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唐卫医罚决字[2025]第F012 号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法查明你单位在患者xxx1次住院病历中未记录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向患者或家属展示的情况,未遵守原卫生部医管司修订《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及你院制定的《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室病案管理制度》。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年版)第一章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

1.警告2.罚款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

2025/3/17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