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1 09:17:30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凤宇美容院(经营者:赵翠丽)

 唐卫公罚决字[2025]第 J001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

依法查明你单位存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XX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为。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九章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 的行政处罚。

0.05

2025/4/17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