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意见》明确了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等4个方面的15项重点工作。同时,要求建立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及卫生健康、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强综合督导评估,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