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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10 09:48     来源: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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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通〔2022〕8号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423—2022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代替WS/T423—2013)

该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WS/T423—2013、《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卫妇社儿卫便函〔2009〕11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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