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doc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4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2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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