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 > 内容

关于发布《血液储存标准》等4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08 15:48     来源: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打印

国卫通〔2023〕10号

现发布《血液储存标准》等4项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399—2023血液储存标准(代替WS399—2012)

WS+400—2023血液运输标准(代替WS/T400—2012)

上述2项强制性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WS399—2012、WS/T400—2012同时废止。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401—2023?献血场所配置标准(代替WS/T401—2012)

WS+T+825—2023+血站业务场所命名标准

上述2项推荐性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WS/T401—201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5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