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职健函〔2024〕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职业卫生中心,中国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现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附件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pdf
附件2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pdf
附件3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4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5-282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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