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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09:56     来源: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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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唐山市总工会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开发区(管理区)社会事务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相关企业: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做好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

二、活动内容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将联合滦州市有关部门,在滦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凝聚力量。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法律法规解读、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现场解答等方式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有效引导劳动者提升自我健康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在职业健康领域的法治水平。

(二)围绕“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要利用传播媒体与新兴技术,通过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活动、专题宣讲、互动体验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科普宣传。结合“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组织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为劳动者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干预服务,促进劳动者心理健康。

(三)围绕完成《唐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及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收官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利用各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展示“十四五”期间及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为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目标的完成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围绕举办全国职业健康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一线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大练兵,掀起学知识、练技能、强本领的热潮,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的作用。

(五)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职业健康优秀传播作品,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加大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力度,做好职业人群慢性病防治、体重管理、心理健康促进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指导劳动者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保障活动所需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有关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积极发动,提高宣传效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发动、鼓励各行各业劳动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广场、车站、机场、公交车、厂区广播电视及工地标语等媒介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播放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和海报(附件1、2)等方式,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和重点活动内容。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期间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的总结,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等资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的宣传活动情况,并于2025年5月5日前将本地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活动总结及相关照片资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科 韩 丽

电话:2803508      邮箱:tswjwzyjk@163.com

市民政局联系人:社会救助处 尹 莹

电话:2802434      邮箱:tsshjzc@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工伤保险科 王 涛

电话:2802065      邮箱:gsbxwt@163.com

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待遇保障处 李 妍

电话:2819308       邮箱:tsybjbzc@163.com

市总工会联系人:劳动保护部 许 京

电话:3723855       邮箱:tsghbhb@163.com

附件: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3.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职业健康护航,心理健康同行

2.预防职业病,身心皆健康,生活更阳光

3.守护心灵防线,共筑健康职场

4.职业健康手牵手,幸福生活心连心

5.关爱职工心理,共建和谐职场

6.身心双护航,职场更健康

7.身心同护,健康共筑

8.职业用心守护,健康从“心”开始

9.职业健康“心”行动,身心发展全守护

10.重视职业心理健康,共筑健康工作防线

11.共同守护职业人群心理健康

12.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共助劳动者心理健康

13.筑牢心理防护,远离职业“心”危害

14.肌肉骨骼疾患早预防,劳动条件改善是关键

15.预防肌肉骨骼疾患,企业责任要到位

附件2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附件2图片.png

附件3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形式(次数/人数)

合  计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次数


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宣传受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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