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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等7个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16:39     来源: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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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财务函〔2023〕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卫财务发〔2022〕9号),指导和规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属管单位开展审计业务,更好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等7个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供各地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参考。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

附件:

附件1 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 (1).pdf

附件2 大型医用设备绩效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1).pdf

附件3 高值医用耗材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1).pdf

附件4  采购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1).pdf

附件5 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1).pdf

附件6  合同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试行) (1).pdf

附件7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指引(试行) (1).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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